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5-0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经营业绩亏损,为促进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拟决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
(一)传统业务
传统业务分为空中交通管理业务及D级飞行模拟培训服务。
1、空中交通管理业务的开展以军民航空中交通管制、飞行流量管理、空域管理、空管仿真模拟训练、低空飞行管理与服务等活动相关的专用系统与设备的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现场与售后服务为主,以项目争取与执行、产品销售和服务收费为主要赢利模式。民航主要用户为民航各地区空管局、空管分局、空管站、机场和民航院校等。军航主要用户为军航各级岸基和舰基管制单位、训练场、试飞站、军队院校等。主要产品包括空管自动化系统、空域管理系统、飞行流量管理系统、基于语音识别技术的空管安全防护系统、多通道数字同步记录仪等;空管仿真模拟训练相关产品主要包括雷达管制模拟机、程序管制模拟机、塔台管制模拟机和管制员飞行训练模拟器等;低空飞行管理相关产品主要包括低空监视雷达、低空飞行管理与服务系统等。
2024年,民航业务累计执行42个生产项目,在新技术研发方面重点完成了基于服务器版本的多通道数字同步记录仪;基于语音识别的管制模拟机智能机长产品化;管制模拟机升级改造,包括虚幻视景开发、机坪管制模拟功能、软硬件国产化移植和教学管理与评估等。对产品的持续升级,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领域里的竞争力。
2024年,军航和低空领域业务在新技术研发方面重点进行了空管系统软/硬件国产自主可控条件、大模型深度学习在空管系统中的应用、城市低空飞行管理系统等工作,为后续争取更多的军航和低空领域项目打下坚实的基础。
2、D级飞行模拟培训主要为航空公司在岗飞行员年度证照更新必需进行的D级飞行模拟机培训服务。2024年公司共为多家航空公司的在岗飞行员提供了上万小时的D级模拟机培训服务,模拟机设备的可用率99.8%,超行业均值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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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小规模试验应用的新产品
1、高精度三维测量摄像机产品
2024年,公司研发了高精度三维动态测量摄像机产品。
(1)基于微投射阵列(MPM)的三维结构光投影技术与投射器件,在相同精度的情况下,与同类系统相比,具有低成本、高速度、完全自主可控的优点。
(2)解决了正弦条纹精确配准工程难问题,确保了产品规模化生产的工艺与质量保障。
(3)攻关解决了高速度、高精度的三维动态测量技术与实时建模等系列关键技术难点问题,产品已具备40帧的RGBD三维视频采集与三维实时建模,单帧三维曲面测量的平均深度测量精度≤0.15毫米的技术能力。
2024年,该产品完成相关了核心技术攻关与设备研制,且已经实现小规模生产,并获取相关检测机构检测资质,该技术与产品有望可以应用到人脸面部微表情测量、机器视觉、高端智能制造三维测量、三维数字人等领域,下一步计划加大市场的推广与应用。
2、非接触多模态心理状态监测与筛查产品
公司2024年研发完成的非接触多模态心理状态监测与筛查产品,采用非接触方式采集三维人脸微表情、姿态、语音、面温、呼吸等微动生理信号,通过综合分析被测者的行为表现与生理指标,更客观地评估其心理状态。产品基于大模型深度学习算法,突破传统医学“视触叩听”诊断范式存在的主观性和局限性问题,为常态化心理状态评估与临床精神疾病诊断提供了一种更客观精准的身心状态监测、异常预警与筛查、精神心理疾病筛查与辅助诊断工具。目前该产品已形成且已进行了中等规模的生产与相关检测资质检测认证,目前已经应用于十多所成都中小学的学生心理健康的监测与筛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精神卫生中心的精神疾病智能分诊与筛查、四川省司法系统人员状态评估等。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不存在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1、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三)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重要事项
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常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2024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5-013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由董事会秘书于2025年4月15日向各位董事及会议参加人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游志胜先生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登载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自查报告》,编写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登载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总经理2024年度工作报告及2025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总经理2024年度工作报告及2025年度经营计划》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5-015)。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与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计提各项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484.93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登载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5-016)。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公司经营业绩亏损,为促进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决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登载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5-017)。
(八)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登载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5-019)。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十)逐项审议通过《公司董事2024年度报酬情况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2024年度报酬情况,具体如下:
1、不在公司担任实际管理职务的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具体标准为7.14万元 /年(含税);独立董事薪酬按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具体标准7.14万/年(含税);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往返公司交通费、住宿费和开展调研活动等事务性费用由公司承担。
2、在公司担任实际管理职务(含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及职责履行情况,确定报酬(含税)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 关于董事长游志胜2024年度报酬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董事长游志胜回避表决。
10.2 关于副董事长范雄2024年度报酬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副董事长范雄回避表决。
10.3 关于董事刘健波2024年度报酬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董事刘健波回避表决。
10.4 关于董事游健2024年度报酬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董事游健回避表决。
10.5 关于董事李彦2024年度报酬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董事李彦回避表决。
10.6 关于独立董事车晓昕2024年度报酬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独立董事车晓昕回避表决。
10.7 关于独立董事王清云2024年度报酬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独立董事王清云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报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情况,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各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报酬建议。
公司高级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的舆情管理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舆情管理制度》具体内容登载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下午2:00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2025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5-02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各项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5-021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30日(周五)下午2:00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
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下午2:00
2.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科东一路7号智胜大厦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以及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5、6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人员之外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名称: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会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二)登记时间
2025年5月28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武科东一路7号,邮政编码:610045
联系电话:028-68727816
传真号码:028-84173453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红莉
电 话:028-68727816
传 真:028-84173453
邮政编码:61004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五、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另行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253”
2. 投票简称:“智胜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2025年5月3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2025年5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股东出席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 □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日期: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持股数量: 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5-014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由监事会主席赵平先生于2025年4月15日向各位监事及会议参加人发出。
公司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赵平先生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5-015)。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登载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5-016)。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公司经营业绩亏损,为促进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决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是按照《公司章程》有关分红的规定来制定的。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登载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5-017)
(七)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登载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5-019)。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执行,在公司经营中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登载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报酬情况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监事2024年度报酬情况,具体如下:
1、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薪酬实行津贴制,具体标准为2万元 /年(含税)
2、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及职责履行情况,确定报酬(含税)情况。
公司监事报酬情况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各项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5-018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8日开始起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4月29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川大智胜”变更为“*ST智胜”,证券代码仍为“002253”。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为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川大智胜”变更为“*ST智胜”
3、证券代码:无变更,仍为“002253”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25年4月29日。公司股票于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日(2025年4月28日)停牌一天,自2025年4月29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65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指标触及第9.3.1条第(一)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不断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以此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具体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稳固传统业务
(1)军航业务将积极跟进国家军队装备相关需求,配套开展相关产品的订单落地,确保获得较大的市场份额。
(2)民航业务将紧抓国家未来机场建设复苏的有利时机,不断扩展新的市场,提升民航业务规模。
2、拓展新业务
(1)紧抓国家发展低空经济的机遇,依托前期在“低空监视雷达”及“低空飞行管理系统”上的技术沉淀,聚焦城市低空交通管理系统、基于低空雷达组网的低空主动安全监视系统、EVTOL驾照模拟培训设备及培训服务等方向,积极拓展低空经济板块业务。
(2)进一步加强三维技术新产品在安全、医疗、工业、军事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尤其是加大“非接触式多模态心理健康状态监测与筛查设备”的市场拓展。
3、新股东赋能
四川大学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给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将其直接持有川大智胜15,724,800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它将为公司赋能,为公司2025年业绩做出贡献。
以上措施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组、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公司2025年度出现上述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8-68727816
3、传真:028-84173453
4、电子邮箱:
5、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一路7号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5-022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行业未来发 展趋势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情况,并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亏损5,858.35万元,加上母公司期初累计未分配利润7,738.54万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80.20万元。
2024年,公司经营业绩亏损,为促进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拟决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8.1 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考虑市场竞争态势加剧的挑战,公司着眼于中长期战略发展,未来将积极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同时加快研发项目推进,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鉴于未来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经综合考虑,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保障日常生产经营、项目研发等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相关产业顺利发展及公司现金流的稳定,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通过提升经营业绩等措施增强投资者回报的能力,并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特点,统筹好业绩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积极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 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5-016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公司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4年计提各项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484.93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信用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次各类应收款项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838.9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 存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时,考虑存货的持有目的,同时结合存货的库龄、保管状态、以及未来使用或销售情况作为估计的基础。经减值测试,2024年计提存货减值损失981.71万元。
2.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合同资产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减值测试,2024年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7.33万元。
3.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公司一般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确实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时,公司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经减值测试,2024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71.47万元。
4. 开发支出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对部分执行后期的在研项目进行评判,对测试效果不佳、预期市场前景不乐观,且未形成对公司有商业利用价值的研发成果项目终止研发,经减值测试,2024 年计提开发支出减值损失1,288.0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2024年度净利润1,484.93万元,减少所有者权益1,484.93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5-020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满。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仍在推进中,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延期换届。在换届工作完成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及其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将相应顺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换届选举工作,尽快完成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规范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5-019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5日,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0083391472Y
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3单元2号
主要经营场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2人。
华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6,242.5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242.59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3,736.28万元,共为4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5,655.00万元,主要分布在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的民事诉讼情况。
(三)诚信记录
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三、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琼莲。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2000年开始在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8年开始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一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为2024年。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年报包括川大智胜、旭光电子、格纳斯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武。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开始在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年报包括川大智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静。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2023年开始在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年报包括川大智胜。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琳。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彩虹集团、华融化学提供过证券服务。
(二)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琼莲、王武、李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琳,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依据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预计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预计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13万元。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202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续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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